皮膚病外用藥物劑型有哪些 外用藥劑型的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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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劑型對皮膚損傷有不同的作用,直接影響治療效果。

皮膚病外用藥物劑型有哪些 外用藥劑型的使用原則

皮膚病外用藥物從劑型上大致劑、軟膏劑、油劑、霜劑、洗劑、糊劑、酊劑和外用散劑。不同的劑型對皮膚損傷有不同的作用,直接影響治療效果。劑型的選擇主要取決於皮損的性質。原則可概括爲三句話:"幹對幹,溼對溼,半乾對半溼。"也就是說,當滲出較多時,選擇溼敷;滲出較少時,使用洗滌劑和糊劑;乾燥、結痂、鱗片時,使用乳膏和霜劑。如果急性炎症性皮膚損傷只有紅斑、丘疹、水泡,沒有侵蝕滲出可以選擇洗滌劑或粉末;如果炎症嚴重,侵蝕滲出用溶液溼敷。當亞急性炎症性皮損滲出較少時,可使用糊狀或油劑;如果皮損乾燥脫屑,最好使用乳劑。軟膏、硬膏、塗膜劑、乳劑、酊劑可用於慢性炎症性皮損。無皮損的單純瘙癢者,可使用酊劑、藥劑或乳劑。對於角質過度的皮膚損傷,用苯甲痠軟膏密封,效果良好;對於神經性皮炎、結節性瘙癢等肥大、苔蘚樣皮疹,使用皮炎軟膏不僅能使皮膚損傷平整,還能隔離抓撓,減少刺激;對於難以癒合的傷口,如果有感染,可能是各種細菌感染,可使用過氧化氫和慶大加生理鹽水局部溼敷,如無膿性分泌物,傷口乾燥,紫草油可用於促進傷口癒合。在皮膚外用藥物時,還應根據病因選擇不同的藥物。在選擇皮膚外用藥物時,還應根據病因選擇效果不同的藥物。如真菌性皮膚病選擇抗真菌藥物;膿液性皮膚病選擇抗菌劑;瘙癢性皮膚病選擇止癢劑;角質形成促進劑選擇角質形成不病。如果在用藥過程中出現刺激、過敏或中毒,應立即停藥並進行適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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