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做過的檢查懷孕了還用再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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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做過的檢查懷孕了還用再做嗎

懷孕之前需要做好很多準備,除了身體調理外,還應當進行孕前的檢查,如果有一些女性出現了問題,才能及時進行處理,不過,孕前做過的檢查懷孕了還用再做嗎?

孕前做過的檢查懷孕了不用再做,檢查的項目不完全一樣,女性聽從醫生的安排來進行即可,在懷孕前3-6個月內,夫妻雙方去醫院做身體檢查。如果身體裏攜帶某種遺傳病基因,可能自己沒有發病的表現,但可能會把疾病遺傳給胎兒,想要避免遺傳病問題,重要的就是做好預防。

對於女性來說,最好是在月經走後的3-7天,就可以去醫院進行身體檢查,檢查之前不要同房,並且要提前禁水禁食,因爲在檢查的時候,有一些項目需要空腹的狀態來進行,例如B超的相關檢查,需要在膀胱充盈的情況下來做。

孕前檢查會觀察是否有傳染性疾病,以及有無細菌病毒感染,或者是生殖系統異常等等,懷孕後需要做的也有很多,包括血常規,六項激素,四維彩超等,這要根據女性的懷孕狀況來看,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做的檢查項目也會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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