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最遲上戶口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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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最遲上戶口期限是多久

孩子出生以後,緊接着的一件大事就是給孩子上戶口。沒有戶口,辦事就會遇到很多麻煩,特別是上學,孩子是一定要有戶口的。可是有的家長因爲要給孩子取一個好的名字,就會耽擱了時間,那麼,新生兒最遲的上戶口的期限是多久呢?

新生兒最遲上戶口期限是多久

1、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2、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當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個月以後再申報戶口的,需要同時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當事人可以事先諮詢戶口申報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覆爲準。

4、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看來,給孩子上戶口這一件事情是越早辦越好,當然,也不能因爲一味的求早,就隨便給孩子取一個名字。話說回來,各位家長想要個孩子取一個寓意好的名字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也要注意把握時間,否則,會使上戶口這件原本很簡單的事情變得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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