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爲什麼要對不動產統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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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國將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而且今年是不動產統一登記改革實施十週年,這下從商品房到農村自建房都登記在冊,底子都清楚,一個也漏不掉了。那麼爲什麼要對不動產統一登記?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爲什麼要對不動產統一登記

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自然資源部部長王廣華4月25日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議上宣佈,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這意味着經過十年努力,從分散到統一,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

我國以民法典爲統領,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爲核心,以實施細則、操作規範、地方性法規等爲配套支撐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體系基本成型。2013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提出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改革任務。

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爲什麼要對不動產統一登記 第2張

不少人認爲,這一重大舉措,將對房地產市場產生巨大影響,同時,也必將成爲反腐利器,讓房叔房姐無處遁形。如此熱烈的解讀,一方面固然彰顯了公衆對於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期待,但更多是表達對日趨高漲的房價、愈演愈烈的貪腐的擔憂。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固然可以在這方面發揮一定的影響,但如果只把焦點落在此處,則缺了一些理性看待和深入瞭解。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對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羣衆,具有重要意義。

爲什麼要對不動產統一登記

這項制度的設置初衷,是爲了健全不動產相關基礎性制度。在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而實行市場經濟的基本前提是產權清晰。然而當下不動產產權性質複雜、品種繁多,一方面是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等城市國有用地,另一方面是包含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農村集體用地,還有草原、灘塗、林地等多種形式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五花八門,管理機制各不相同。

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爲什麼要對不動產統一登記 第3張

而不動產不僅是多數公衆最大的財富體現,也是市場經濟環境下最重要的交易物品和衡量指標。只有明確不動產的歸屬,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保護,市場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更高保證,下一步改革纔有基本前提。事實上,從2007年物權法頒佈時就提出要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這麼多年一直沒有進展,凸顯了推進的難度。究其原因,首先在於歷史欠賬,各地的不動產產權登記長期分散於國土、住房、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標準不一,平臺有異,九龍治水自然難於破題;其次,對於一些高度依賴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的地方政府來說,統一登記意味着消除了自由裁量乃至暗箱操作的空間;最後,個人產權所有人,也不乏藏富心理,不願把自己的家底暴露。這幾方因素集合起來,註定不動產統一登記將是一場硬仗。

然而開弓沒有回頭箭,此番全面深化改革,現有的工作格局和體制運行不可能一點都不打破,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穩、沒有任何風險。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唯唯諾諾瞻前顧後,也不是不切實際盲目樂觀,而是要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堅決打破思想觀念的束縛,衝破既得利益的藩籬,讓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真正實現突破,爲建立更爲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提供製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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