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真的是在“偷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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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姥姥送蕾蕾上幼稚園,一進課室,姥姥就對蕾蕾說:“快點兒,快和老師說抱歉,之後幼稚園的玩具不能拿回家了的,聽到了嗎?”說着,姥姥把一塊鮮紅色的小積木交到教師。

孩子真的是在“偷竊”嗎

原先,蕾蕾昨日悄悄地把樂高積木放到自身的袋子裏,帶到了家。

或許許多 父母也是有過相近的歷經,並覺得那麼小的孩子就逐漸偷東西,長大以後還得了?!孩子也通常會因而遭受父母嚴格的訓斥和指責。但是,父母那樣嚴格的指責對不對?孩子真的是在“偷東西”嗎?

這不是“偷”

盜竊,從特性上而言雖然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難題個人行爲,但針對2~3歲的孩子而言,有時候取走不屬於自身的東西,還不可以算得上偷竊的行爲,也不可以當作是品德修養難題。

在孩子的社會道德意識並未創建以前,她們還不可以瞭解真真正正實際意義上“偷”的定義,她們通常以自我爲中心對待事情,將自身有興趣的東西佔爲己有。例如有一些孩子趁老師不留意時,把幼稚園的玩具悄悄塞到自身的袋子裏帶回去,孩子對於此事的表述一般是:喜愛這一玩具,因此 就帶回家玩下。

因而,孩子有時候拿了不屬於自身的東西,僅僅一時的當然不理智,父母不可以將孩子的這類個人行爲判定爲一般實際意義上的“偷”。

提升自身控制能力

實際上,孩子往往“偷拿”,除開是其心理狀態發展趨勢全過程中的特性外,也是孩子自身控制能力較弱的主要表現。要避免孩子“偷拿”的個人行爲,必須從塑造孩子的自身控制能力開始做起。

他人的東西不可以拿

2~3歲的孩子早已可以分辨什麼東西歸屬於自身,什麼歸屬於他人,因而,偷拿了他人的東西后,孩子通常是由於說成自身喜愛才拿的,而不願意認可它是他人的東西。由於在她們的大腦裏早已擁有一個基本上的意識:他人的東西不可以拿。假如他認可了是他人的東西,就代表着要歸還他人。

父母能夠從孩子的這類心理狀態下手,持續詢問他:這一玩具就是你的嗎?直至孩子認可:玩具並不是自身的。當孩子認可後,父母能夠進一步正確引導他的個人行爲,例如並不是自身的玩具不可以拿,丟失玩具的小孩子會心急的,或幼兒園教師發覺玩具不見了也會心急的,明日一定要把玩具還回來,並向玩具的主人家致歉。父母持續向孩子加強這類物件“使用權”意識:這一東西並不是我的,並不是自身的東西不可以拿。不斷幾回以後,孩子的自身控制能力便會獲得提高,也就不容易再偷拿他人的東西了。

玩兒其他

假如孩子常常偷拿他人的東西,父母能夠正確引導孩子應對歸屬於他人的、但自身又十分喜愛的東西時試着分散化自身的專注力,如歌唱或者玩遊戲。

告知自身不可以拿

孩子的喃喃自語還可以協助她們管理自己的個人行爲。父母能夠正確引導孩子在應對喜愛、但又不是自身的東西時表示“不是我的東西,不可以拿”“它是XXX的東西,要去歸還他”或是“我要問問母親能不能拿這一東西”。孩子根據自身語言的具體指導,也可以限定自身的念頭和個人行爲,提高自身控制能力。

孩子的自身控制能力必須漸漸地塑造,父母不可以急於求成。在孩子還不可以徹底瞭解“偷”的定義以前,不能用“偷”這一關鍵字來敘述孩子的個人行爲。

伴隨着孩子年紀的提高和心理狀態的發展趨勢,社會道德認知能力和社會道德分辨也會慢慢產生,當孩子瞭解了什麼叫“偷”的情況下,就不容易再去“偷”了。

着急的父母假如根據處罰來糾正孩子的這種難題個人行爲,經常會使孩子造成不滿情緒和青春期叛逆,所獲得的實際效果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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