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藥品處理原則 不宜保留的五類“剩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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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幾乎每個家庭都遇到過患者在購買藥物後只服用部分藥物治癒的情況。這些家庭經常爲下次使用保存剩餘藥物。重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專家建議,並非所有剩餘藥物都適合在家保存。下次使用一些剩餘藥物時,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剩餘藥品處理原則 不宜保留的五類“剩藥”

五種剩餘藥宜留在家裏

1.不掌握功能和用途的藥物不留

家庭不瞭解這類藥物的適應症,最好不要使用。

2.剩餘藥物不足一個療程

這些藥物儲存過多,管理不便,容易與同類新藥混淆

3.藥物有效期短,無長期保留價值

如乳酶片、胃蛋白酶合劑等。

4.容易分解變質的藥物不留

例如,阿司匹林容易分解刺激胃的物質,維生素C長期消失。

5.不留包裝好的藥品

一些藥品遇潮容易變質,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裝,包裝不好的片劑藥吸潮後會黴變,沒有標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藥品或外包裝盒已捨棄的藥品,家庭再次使用時,無法判斷藥品生產日期、有效期,冒失使用,會給服藥者身體帶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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